问题编号:[166116]
问题标题:关于外商投资先进技术型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进口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免税政策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根据海关总署【1999】791号文件,属于“五类”企业中的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进口自用设备技术改造,符合规定的进口商品条件,可享受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政策;但近期我们咨询有关部门,听说海关政策可能有变,以后外商投资先进技术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其进口设备将不再获得免税,不知是否属实?目前791号文是否还在执行?请指教为盼,致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总署2011年在新的文件中规定,只有鼓励类的才能继续按照自有资金政策继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