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397]
问题标题:关于我国文物往返携带
问题内容:您好,日本一个客户想携带我国明朝的文物,从日本拿到到中国来,做一下鉴定,鉴定后带回日本去,不知道我国海关许不许可?如果可以,请问出入关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按照暂进文物办理有关手续。① 进境时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报明有关文物需要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将有关文物加封后,交由当事人送往国家文物局指定的国家文物局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办理复出境手续。② 国家文物局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在验核海关封志完好无损后,标志文物临时进境火漆标识,并同时开具《文物出境许可证》。③ 暂时进境文物复运出境时,海关凭文物出境火漆标识和许可证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