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8037]
问题标题:携带酒类入关
问题内容:海关工作人员,您好。我想携带差不多10多瓶左右的白酒(35%左右)。每瓶的容量只有40ml,总容量大约660ml,不超过规定的1500ml。只是瓶数多了一点,请问是否需要申报?谢谢
答: 您好,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携带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度12度以上)需要向海关申报,办理缴税验放手续。 您的情况需要报关。请确保携带的酒类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办理缴税、验放手续。建议不应携带太多,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具体认定以现场海关解释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