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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料件复出

问题编号:[172731]

问题标题:料件复出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以“进料对口”进了一批原料,因为客户取消定单,现在准备已“料件复出”形式退运回去,其中有货物有监管条件“B”出口通关单,想问出口报关时是否可以免办“B”证。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现行规定,对于监管方式“进料料件复出”项下退回境外的货物,企业申报时无需向海关递交“出境货物通关单”(即“B”证)。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相关货物有特殊检验检疫规定的,应按其办理,具体请向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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