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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个人运输电器

问题编号:[173034]

问题标题:个人运输电器

问题内容:你好 我想问下我从德国购买了一些家电现在货物在塘沽海关,我该如何办理手续,现在已拿到提单,但是给我办理提单的人说必须是在德国生活满一年回国不超过半年的人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报,有这个说法吗?那我超过半年了以后就无法以个人名义买东西了吗?还有这个关税是如何收取的?谢谢答复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请您拨打电话022-65308206/07/08/16/17。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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