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代表处注销所需手续
问题编号:[106704]
问题标题:代表处注销所需手续
问题内容:我是一家英国公司驻北京代表处,现在办理代表处注销手续.在去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时,他们说只缺少海关盖章, 还告诉我是在海关非贸物品监管中心办理.我一直拨打85735614这个电话,想咨询如何办理,但始终无法接通人工服务.我们是代表处,没有任何进出口业务,请问如何办理,在哪里办理,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代表处办理注销手续,需由代表处人员(需出示工作证或雇员证)或报关员前来办理。所需材料:
1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注销申请函。需说明注销原因及相关情况,并由首席代表签字,加盖代表处公章;
3、工商局出具的注销申请表(包括海关批注项目)。
提示:若代表处在海关办理过备案手续,需将海关备案证一并交回。受理地点:朝阳区东四环中路18号 北京海关非贸物品监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