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0646]
问题标题:甘氨酸螯合锌归类 HS编码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请问一下甘氨酸螯合锌出口的话应归790390(锌粉及片状粉末)这一类,还是归29374000(氨基酸衍生物),还是29420000(其他有机化合物)?非常感谢!!!在线等。。。急~~~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9.37项下商品是指天然或合成再制的激素、前列腺素、血栓烷和白细胞三烯以及它们的衍生物和结构类似物,包括主要用作激素的改性链多肽。品目29.37所称:(一)“激素”,包括激素释放因子、激素刺激和释放因子、激素抑制剂以及激素抗体;(二)“主要用作激素的”,不仅适用于主要起激素作用的激素衍生物及结构类似物,也适用于在本品目所列产品合成过程中主要用作中间体的激素衍生物及结构类似物。29.42 其他有机化合物 本品目包括未列名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单独有机化合物。 一、烯酮类。它们象酮类一样,具有羰基( )的特点,但与相邻的碳原子是以双键连接的(例如,乙烯酮、二苯基乙烯酮)。 但本品目不包括双烯酮。它是归入品目29.32的一种内酯。 二、三氟化硼与乙酸、二乙醚或苯酚的络合物。 三、碘化麝香草酚。鉴于你司未提供上述商品的详细生产工艺、组分比例等信息,不能满足海关归类的要求,网上不便准确答复。建议补充相关材料后,持真实有效进出口合同、《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申请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向进出境地海关提出预归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