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2910]
问题标题:个人衣物海运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通过海运寄些不用的衣服和文献资料回上海,共两箱,不到40kg,国内由家人接收,请问是否可以入关(我本人暂不回国),另外是否会被征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按照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关于文献资料,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161号)办理手续。您也可直接咨询海关12360服务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