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编号:[119065]
问题标题:关于留学生归国邮寄自用小家电的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国外即将完成学业归国。在国外生活的10几年中有一些个人用的小家电想通过邮局邮寄回国。听有些人说要交税而且很贵,可又有一部分人说留学生的个人用品(自用)不要关税。因此,我想问一下:分批邮寄小家电要交关税吗?如吸尘器,电饭煲,电水壶,加湿器等。如果分好几次邮寄且不超过限定额的话还用交关税吗(不是新品,是自用品)百忙之中谢谢您的回答。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国家规定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按规定不予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