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我的旧东西寄回来也要收那么多税么
问题编号:[106458]
问题标题:我的旧东西寄回来也要收那么多税么
问题内容:我有个小包裹, 17号就到海关了, 现在都27号了还没出来. DHL 邮寄的,每次都是通过DHL在中国的一个代理联系我, 然后他们再跟海关联系. 海关偏的让我重新报价, 我报了一下他们说我报的太低了,DHL 说报高些没事, 我就按照新物品的价格报的很高, 结果就算是全新的东西一共才3000元,他们要收我1000元的税, 请问到哪里讲理去啊. 里面的物品是, 旧主板带CPU和2个内存,2个300G硬盘, 1个PSP1个DS游戏机, 一个手机. 都是自己用的很旧的东西, 1个月前回国的时候拿不了了,就让朋友后寄过来了. 我就想问问他们应该收多少税, 对旧物品和国内买的2个游戏机也收税么, 到哪里去讲理或者投诉, 谁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我这里都急死了.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物品可以按分离运输行李方式通关。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中品名为主板,完税价格为人民币500元/个,税率20%;品名为内存条,内存容量512M及以下的,完税价格300元/条,税率20%,内存容量1G的,完税价格600元/条,税率20%,内存容量2G及以上的,完税价格1800元/条,税率20%;品名为硬盘,容量200G以上的,完税价格另行确定,税率20%;品名为卡式游戏机,完税价格为400元/台,税率10%;品名为手持移动电话,完税价格为1500元/台,税率10%。 根据《财政部关于重新明确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税号范围的通知》(财关税〔2004〕6号)规定,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等20种商品不予减免税。 依据您的描述,其中主板、内存、硬盘、手机均属于不予减免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