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486]
问题标题:手机问题
问题内容:朋友从韩国给我寄回2部自用的手机,需要交多少的关税,怎么办理手续?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手机的进口税率10%。具体完税价格由入境地海关根据物品的实际报验状态确定。进口税=进口物品完税价格*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