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6108]
问题标题:关于杭州海关合理自用的判断标准
问题内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海关管理原则是:既方便正常往来,照顾个人合理需要,又要限制走私违法活动。上面的是官方说法,比较模糊,我先申明,我是合理自用,主要是给宝宝买些奶粉、辅食之类的东西,但由于国外买东西邮寄回国的运费是重量越重相对每公斤的价格越低(起步价较高),所以我想在合理自用的范围内尽量能多买一些东西。所以想咨询一下,比如奶粉只能买5公斤,类似这样明确的说法,混合包装的包裹,在买如奶粉5公斤的情况下,还能装多少米粉?多少辅食?只有这样量化了之后大家也能控制好自己东西的数量。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具体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