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上海海关:从台湾带奶粉回上海的有关问题[176822]

上海海关:从台湾带奶粉回上海的有关问题[176822]

问题编号:[176822]


问题标题:关于从台湾带奶粉回上海的有关问题


问题内容:我和我妈妈带两个6个月的婴儿从台湾回上海,我和我妈妈是江苏籍,宝宝是台湾籍,一行4人一共可以带多少奶粉回去?小宝宝喝惯了某一品牌的奶粉,回去待的时间要10个多月,需要的量还蛮大的。爱子心切,宁可其他行李不带也要多带奶粉回去,真的纯粹自用。但是不知道相关规定,怕在机场被怀疑商业目的,带着两个还不会走路要一直抱着的宝宝不方便在机场长时间逗留,想请问要如何携带又符合相关规定能快速通关,依据那条法规?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 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携带个人物品进境时,可到入境海关申报台办理申报和征税手续。个人物品按照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所规定的《归类表》、《完税价格表》和综合税率进行征税。如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也可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上一篇:上海海关:从日本带30株樱花苗来中国[176760]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