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4123]
问题标题:外交官带回车辆
问题内容:您好!外交官在国外购买的车辆带回国,入关时都有哪些限制条件(不是指需要哪些材料,是对车辆本身的限制要求)?其中对已使用时间有要求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41号公告规定,我驻外馆员符合相关规定进境的自用车辆应为小轿车(含越野车)。使用时间上的限制:在使用左舵车的国家或地区工作的馆员,进境车辆需在其任内使用一年及以上;在使用右舵车的国家或地区工作的馆员,其任内所用右舵车处置后所购的左舵小轿车(含越野车),不受在外使用一年及以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