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875]
问题标题:你好我想咨询下 被扣押物品如何处理
问题内容:妈妈在台湾寄了10罐奶粉 今天我接到邮局给的通知书,。不理解其中的意思。是不是超过邮寄数量。要补上关税就能拿回??里面报关是什么意思呢?一般邮局在这种邮寄物品时候有帮忙申报进关的。。为什么不行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www.bgyedu.com答: lisonghui:你好!一、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境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港澳台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二、如果邮寄物品未超过限值,通常情况下海关委托邮局代收有关税款。三、由于你所寄进境的奶粉已超过限值(台湾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海关对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元/千克),你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到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以上答复供你参考,如有疑问,欢迎拨打福州海关服务热线0591-12360咨询。感谢你对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