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8366]
问题标题:如何补办行李物品入境分离表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最近留学归国。在国外生活五年,生活用品比较多,未能全部随机带回。后续让朋友寄回国,现在东西已经到了深圳海关,但是他们要求一个行李物品分离表才能入境。我半个月前从北京入关时不知道要办这样的手续,现在如何才能补办呢?比较着急,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www.bgyedu.com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号)相关规定,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含六个月)运进。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如旅客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请到分离运输行李入境地海关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