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0521]
问题标题:邮寄回国的旧衣服等的总价值填错了
问题内容:我是华侨准备回国,把自己和孩子穿过的衣服裤子鞋子等日用品用邮寄先寄回国了,可我把邮单上的总价值多写了一个零,10000日元写成100000日元,是日元还是人民币也没写。这样的话关税该怎么算?我该怎么办?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需要办理缴纳缴税手续的邮包快件,邮局或快件公司会将领取物品通知单或缴税凭证邮寄送达至收件人处,收件人可持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件到通知单所列海关监管现场缴纳关税,领取包裹。 如果情况复杂的需要到海关驻邮局办事处面洽,手续简单的可以委托邮局代缴税。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务必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