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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从韩国寄回的东西被海关扣留[162536]

问题编号:[162536]


问题标题:从韩国寄回的东西被海关扣留


问题内容:您好,麻烦问一下,我从韩国寄回国内30张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均无危害的正版CD,价值也在160美元左右,没有超过限定的一千人民币,请问扣留的原因是什么,怎样才能拿回这一批专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答: chengziquqi:你好!因你所提供信息不详,我们无法准确判断邮件被扣原因。现就有关情况反馈如下:一、邮递渠道进境的印刷品、音像制品类个人物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署令161号)第七、八、九条规定办理。根据该规定,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的予以免税放行,超过20盘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应予征税放行。二、根据相关规定,宗教类的印刷品音像制品的自用合理数量为3件。三、是否属于禁止入境的音像制品,由海关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专门机构审查认定。四、你的邮件如确实被扣,海关会向你发出有关通知书,你可根据通知上的电话等联系方式,直接向海关业务现场询问相关具体情况。以上答复供参考,如有疑问,欢迎拨打福州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咨询,或登陆新浪微博向“福州海关12360”在线咨询。感谢你对海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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