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864]
问题标题:亲戚从美国邮寄价值49.9美金的手机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姐在美国给我买了一个手机,官方价格49.9美金,有发票,在美国已经完税。快递告知我需要向海关缴纳150元关税,说是海关所有手机都是按1500元的10%定额收税。如果有异议需在出关税清单后申请行政复议。请问,一、我的手机进关是否需要缴纳关税。二、我应该在出清单前提交发票还是出清单后申请复议。三、如需缴纳,能否告知按那个条款计算收取关税,来确实我的手机是否在免税范围内。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 手机属于国家规定不予免税20种商品,一律计征税费。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手机税率为10%。旅客邮寄进境属于国家规定的20种应税商品,仍应予以征税放行,以现场实际验放时为准。如果有异议,请与邮件进境地海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