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1017]
问题标题:邮寄礼物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国外学习,过年了像邮件简单的小礼物给朋友和家人,一条项链还有两瓶化妆品,价格在1600人民币左右。请问,需要缴纳额外的税用么。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你好!由于您未明确项链材质及化妆品具体品目,请对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确定物品的完税价格。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