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8900]
问题标题:自用的订婚戒指超2万人民币要交税么?
问题内容:你好~圣诞我从美国回来时打算带一对订婚戒指!价格超过人民币2万元!但是绝对是自用~需要交税吗?由于是订婚用所以戒指的礼盒不会拆掉!还有~请问什么是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能不能回答得简单点?规定我看过~但是不确定才问的~可不可以不要直接按规定原文回答一次!因为听说有人带回来的自用戒指被扣留!Tiffany价格贵重所以我很担心!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您带回来的订婚戒指需要全额缴纳税款。您主动申报,缴纳税款就可以正常通关。关于不可分割单件物品可替您举例说明,如对进境居民来说,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属于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需全额征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其他的疑问或建议,请您拨打:82768110转相应科室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