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1751]
问题标题:国外邮寄米糊问题
问题内容:我小孩两岁,之前一直通过瑞典一亲戚邮寄奶粉,每次共14袋,正好包装一箱,可以吃半年左右。从一岁之后,喝的是米糊,不再是奶粉,米糊在瑞典每袋合人民币50元左右。 1、不知道新的规定实施后如果再寄一箱,是按照每袋200元价格计算还是按照实际价值计算? 2、如果按照200元/袋计算我寄一箱会否因为超过1000元而被退回?或者是被要求按照普通物品办理关税?或者是按照200元/袋的标准缴纳税后可以领取? 盼尽快答复,因为上次的米糊快吃完了,需要再寄。多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邮寄进出境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按照《完税价格表》、《税则归类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食品税率10%。建议参看2007年第25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