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3265]
问题标题:英国奶粉
问题内容:我想从英国寄奶粉回国,不知道重量有没有限制,奶粉价格折合人民币是每罐80元左右 若是我想寄10罐,请问允许吗?可以的话,听说奶粉是不免税的,寄10罐若要补税补多少呢?10罐的重量有9公斤。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答: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二、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三、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规定:个人邮递进境食品类奶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200元/千克,税率10%。
四、根据以上规定,您邮寄奶粉重量不能超过5公斤。如未超过5公斤,按每公斤20元人民币征税。如超过限值,则应办理退运或按一般货物通关,如按一般货物通关需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办理,同时因所寄物品涉及奶粉,需提交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通关单。因此,建议您每次邮寄奶粉不要超过5公斤。谢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拨打福州海关统一服务热线0591-1236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