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3009]
问题标题:关于个人邮递物品和个人物品类快件的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你好。我想问个人邮递物品和个人物品类快件它们的归类、完税价格、税率,以及限价、免税额、报关方式是否相同。如果不同是那些不同。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一、对于个人邮递物品与个人物品类快件,海关均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并依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的进境限值和个人物品进口税起征点进行监管。二、进出境邮递物品应如实向海关申报,需要缴纳关税的邮递进境物品,邮局将领取物品通知单邮寄送达至收件人处,收件人持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件到通知单所列海关监管现场缴纳关税,领取包裹。三、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通关时根据货物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