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1583]
问题标题:自动进口许可证
问题内容:您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现在已接近2009年未,自动进口许可证按商务厅的审批是不允许跨年度批复的,2010年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只能等到元旦节后才能批复,而2009年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注明是2009年12月31日,请问在2010年01月01日开始至01月15日左右这段时间在昆明关区内进口需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货物海关有什么解决的方法吗?能否先集中申报后现场海关凭报关单核扣数量?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昆明海关
答:您好,您的留言已受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涉及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海关验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没有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第八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如果来函所称2010年01月01日开始至01月15日无自动进口许可证情况可能出现,建议应商请商务部门尽快发证。 另外,海关对集中报关有专门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 》,如果你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办理集中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