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108]
问题标题:咨询个人境外购买牛仔裤关税
问题内容:你好,日前我在国外网站购买了1条牛仔裤价格为88美元,由联邦快递运送近期将到达上海海关,请问我的物品是属于个人自用品还是进口商品?要征收关税吗?征收的话税额为多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如需交税,要持邮局(或快递公司)的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到办理通关手续的主管海关办手续。 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中所附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适用税率。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若您是通过快递邮寄入境,有关快件寄送缴纳税费的问题,请与快件公司联系咨询,具体征税的有关情况也可以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联系电话:68841118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