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1213]
问题标题:旧钢瓶复运出境
问题内容:我公司代理暂时进口一批旧钢瓶,已经申请过延期2次了,本年度又将到期,但是客户还不能复运出境,请问如果这样,对企业会有什么惩罚措施吗?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7号》暂时进出境货物需要办理延期的,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违反上述规定,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