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3803]
问题标题:关于邮寄几种商品的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往瑞典邮寄一些调味料(火锅底料、明胶等),还有一些化妆护肤用品,请问这些东西可以邮寄吗,如果不能过关,能不能返还?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寄出境的物品经海关审核后属于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在规定限值以内,海关审核后正常放行。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海关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