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545]
问题标题:个人邮寄物品不知所踪怎么办
问题内容:朋友从英国通过皇家邮政寄了一部普通手机(非IPHONE)给我,单号是RJ*******GB,1月13号在邮政11185上查询到达上海国际,从此就再无音信。11185说目前还在海关查验状态中,他们无能为力。打电话到海关邮政仓库62177845查询,他们说没有收到此单。现在非常着急,究竟是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算要补交关税,通知单11天了还没收到,太不可思议了。马上就要放假了,烦请海关的同志帮帮忙,关心一下我的这个问题,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 若您是通过快递邮寄入境,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限值1000元人民币以内,经海关审核后属于个人自用合理范围的,须征税进口,要到海关业务现场办理手续;若超出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属于货物范畴的,须委托进出口公司办理货物报关进口手续。有关快件寄送缴纳税费的问题,请与快件公司联系咨询,具体征税的有关情况请咨询上海海关邮办处,联系电话:021-6267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