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7226]
问题标题:关于邮寄物品征收税率合理数量的问题
问题内容:请问我让我同学从国外邮寄3部手机,这个数量算合理吗?完税税率是怎么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建议您提供您境外购买物品的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作为海关审价参考。经查,手机税率为10%。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