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6383]
问题标题:团购了3箱胶原蛋白
问题内容:你好!医院里10几个小护士团购了3箱的胶原蛋白,总共36罐,邮局通知我们去武定路458号申报,去后告诉我说食品他们无法办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外贸知识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如为邮寄方式进境,依据有关规定,邮寄的个人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有价值限制。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如需交税,海关将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按照保健品确定完税价格,征税,税率10%。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和限值的,海关将按一般贸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