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612]
问题标题:服装进出口贸易的报关单事宜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日本的一家服装进口贸易公司工作,我们公司一直与上海的服装厂有生意往来,一般都是通过航空邮件邮寄货物的。但是从这个月开始,怎么听说报关时用的发货单airwaybill 不能用复印件呢?只能用原件,但是之前我们都是一直用复印件的,不知道是不是你们那里的工作人员的问题。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快递是运输方式而非海关监管方式,根据快件监管办法,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物类。贵司所述情况选择快递进出境时,可按货物类快件申报,根据规定提供相关单证。具体申报手续可以咨询您的报关代理,若您在空运快件通关中遇到问题可以提供分运单号,直接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中心。咨询电话:021-68841118转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