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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关于邮寄中药材的问题[132232]

问题编号:[132232]

问题标题:关于邮寄中药材的问题

问题内容:我哥在国外,想给家里老人邮寄点牛黄和沉香过来,我想咨询下有哪些要求吗?需要交关税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个人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寄自港、澳、台地区的总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寄自其他地区的总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进口。自2010年9月1日起,进口物品关税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进口关税=进口物品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完税价格以现场海关审核认定的为准。海关凭已注明进口口岸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有关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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