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99052]
问题标题:关于向国内邮寄奶粉的纳税问题
问题内容:我现在在日本工作,由于国内亲戚生子,由于考虑到运费便宜,并能长期保存。便向国内邮寄奶粉20瓶。总值为人民币2000元,请问这是否已经超出了自用合理数量的范围?如果需要缴税,是按照超出的1000元人民币缴纳,还是按照进口关税缴纳?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有关规定,个人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寄自或寄往国外的每次邮寄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部分按每千克完税价格为200元人民币,10%税率征税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