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992]
问题标题:从香港网购化妆品和保健品
问题内容:9月1日要实行新规定了,我从香港的SASA网或者卓悦网购买化妆品和保健品价值在500-600元左右,全是自用,第一条规定说超过50元的要交税,第二条规定又说寄自或寄往港、澳、台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这条规定的意思我不太明确,是说800元以内的可以免税还是超过800元就不能邮寄了??请解释一下,谢谢!那我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交税?如果要交那如何交?是邮局代收吗?还是要亲自跑到海关去交?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从香港寄进的个人物品总价值不能超过800元人民币,若超出此限值,就不能按个人物品办理海关手续了,必须退运或按货物办理海关手续。你这种情况需要上税,保健品10%的税率,化妆品50%的税率。如需交税,要持邮局的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到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手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