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265]
问题标题:关于邮寄保健品
问题内容:美国寄江苏南京软磷脂胶囊保健品数量应控制在多少可免征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