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转关单有效期几天之内车子必须进境?
问题编号:[103829]
问题标题:转关单有效期几天之内车子必须进境?几天之内必须办结海关手续?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有一票从香港进口的陆路转关单,已经向长安海关申报并递单放行,因运输的车子坏了,还在香港维修,想向贵关咨询:此转关单有效期几天之内车子必须进境?几天之内必须办结海关手续?如果超期,可否申请延期?如何延期?或者可否更改报关单?要不要扣分?如果不可更改报关单,只能删单重报的话?通关单可否退还企业去检验检疫局办理更改车牌,再重新出通关单?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报关的进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的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超过期限仍未到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的,指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因此,只要在上述规定的有效期内,你公司申报的转关货物仍可正常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