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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关于出口许可证的问题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许可证的问题

问题内容:请问:出口煤炭是要许可证管理的,但是,少量的出口(用于试验成分的,30kg),是否可以免出口许可证?如果可以的话,贸易方式是否要用“货样广告品A”?盼回复!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8号),“经营者运出国(境)外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的货样或者实验用样品,每批货物价值在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以下者,免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经营者填写的出口货样报关单查验放行;超过3万元者,视为正常出口,经营者按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应当注明‘货样’字样。”请遵照规定执行。关于咨询所称贸易方式填报问题,请咨询海关监管通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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