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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关于自用奶粉的问题[132102]

问题编号:[132102]

问题标题:关于自用奶粉的问题

问题内容:我们7人于9月回广州35天.2个老人,3个儿童. 7人有每天喝奶习惯.7人自用能带多少奶粉? 我的2个侄儿9月都各有初生婴儿. 我可带多少婴儿奶粉给我的2个侄的婴儿? 7人自用免税额多少? 是否总量减7人自用免税额再打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vf8833: 您好!根据现行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含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不包括烟酒、国家规定征税的20种商品)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对超出限值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予以征税放行,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以上意见仅供您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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