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404]
问题标题:暂时进出货物的报关单
问题内容:我司于2008年2月25日从德国按‘暂时进出货物’的方式进口了一批货物,在2008年08月13日又将此批货物从上海港口又按此贸易方式退至德国(当时使用了核销单)。由于我司人员流动频繁,未交接清楚,导致2010年7月才发现该核销单仍未核销(当时出口退运时不知‘暂时进出口’不需领用核销单,进口与出口时使用的同一家报关行也未告知),我司立即向靖江外管局申请延期核销,因没有正本的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江苏靖江外管局不予办理。我们与上海海关沟通未果,答复须由当时办理的报关行来联系,我司跟报关行联系后,反映说逾期太长时间,不予办理,请问现在我司应如何办理该核销单的核销?我司是否能从海关获得正本的进口和出口的报关单?或能否提供一份证明,证明暂时进出口货物海关不提供正本的进口和出口报关单?申请补办报关单有没有时间的限制?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你可以提出补办报关单的申请,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向当时申报所在的现场海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