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412]
问题标题:无纸化通关的办理问题
问题内容:我提交过关于无纸化通关的办理问题,对于新办的企业也没说有什么限制,说是去签订协议就可以了,我也打电话咨询过,说是B类以上的企业具有一般贸易资格就可以办理,可是去海关办理的时候说是我们的企业是B类企业,说不具备办理无纸通关的条件,我们的企业出货量很多,能不能给通融一下,谢谢了。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海关总署关于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33号)规定,试点出口分类通关的海关辖区范围内A类及以上的进出口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可以向注册地海关申请适用“事后交单”通关方式。经海关审核准予适用“事后交单”通关方式的进出口企业需要委托报关企业代理报关的,应当委托经海关审核准予适用“事后交单”通关方式的报关企业。青岛海关为公告规定的试点海关之一。原所指之无纸通关,在该公告发布实施之后即为“事后交单”通关方式。如你司符合上述规定,则可向现场海关申请适用上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