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551]
问题标题:自用笔记本 价值1200美元
问题内容:我朋友,马上从美国芝加哥回国。携带一台1200美元的笔记本,自己个人用。通关时是否要完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报关员教材答: 您好,根据海关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笔记本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因此无论新旧,在进境时应如实向海关申报,缴纳个人物品进口关税。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