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4629]
问题标题:美国寄来的个人邮件价值如何判定?
问题内容:美国的同学帮我寄了衣服和皮带作为生日礼物,价值超过1000,现在收到了提货通知单,去办理手续的时候说要通过外贸公司代理报关,请问是直接去找外贸公司之后再去海关那申报吗?超过1000的物品,税款是缴纳多少为准的?同学寄的包裹里没有发票什么的,要如何判定包裹内衣物的价值?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您的问题已在编号134630中答复,有关价格的认定,若经海关审核属于个人物品,海关一般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规定,但若文件所列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若经海关审核不属于个人物品,属于货物范畴的,请查看海关总署令第1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了解有关规定。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