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5648]
问题标题:回国入境物品有限制么?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在海外留学的学生,我下个月回国要给父母各买一部手机,自己也买一部,一共是3部手机还有一个自用的手提电脑,请问这些物品可以带么,入境的时候要申报么?需要交关税么?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Bgyedu.CoM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须如实向海关申报。另据规定,留学人员按规定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至毕业之日止),准予免税携带进境《中国籍旅客免税物品限量表》(署监[1994]685 号附件)第三类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5000元 )中的一件。超出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予征税。免税的物品,公历年度内同一品种不得重复。留学生免税物品通关需凭所持护照和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本人毕(结)业证书办理验放手续。因手机和电脑属于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需要征税进境。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经查,手机税率为20%、手提电脑税率为20%。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