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5306]
问题标题:对寄往中国的商品如何定价?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寄一个女士包包给在国内的姐姐,这个包我在国外买的是打折款,折合成人民币不到500元,但是在国内买超过了1000元,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对商品定价?是按照国内的价格还是国外的原价?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报关员教材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如只有一件物品,海关将按照《入境旅客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署2007年第25号)中的归类审核价格,确定征缴税款。应税物品与完税价格表中所列物品完税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经审批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