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5702]
问题标题:要寄送個人物品給朋友
问题内容:您好想请问一下,我是台湾人要寄东西给在大陆女朋友,物品如下,一堆台湾的特色零时饼干,糖果等东西,其中物品內有牛肉乾总价值不超过500元人民币。然后是要寄去广西省,郵寄方式如下: 1. 我要從台灣寄過去,是否會被海關扣下銷毀。 2. 非去南京洽公的時候,在南京當地寄出去(在南京機場海關是否會放行) 所以想請問,我這樣是否要課稅以及是否能成功寄出去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答: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第43号规定,你从台湾寄的这些物品,除要征收邮递物品税外,还要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检验检疫合格才能放行。 二、至于你从南京机场带物品进口的问题,请你直接咨询南京机场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