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6415]
问题标题:关于邮寄个人包裹
问题内容:我要从英国寄一个包包,一双鞋子和饰品,一共有四样东西,打包在一起,合计人民币800元左右,净重不超过两公斤,用邮局寄的,听说是个人包裹是按完税价格的20%征收,当然寄前都填好报税单子(没有打算逃税),不会有什么问题吧,不会被扣吧,还是不能混寄?比如说包包一个包裹,饰品再一个包裹,应该不会这样吧,这样好像有点傻。。。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你好!境外寄自非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从境外进境的个人物品,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25号公告《旅客行李物品 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对包、鞋及饰品的完税价格有明确规定(因您未明确包及鞋的材质、饰品的具体名称,此处无法告知其完税价格,请您自行查阅)。但如物品实际价格与25号公告所列差距悬殊,海关监管现场可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对您的物品另行估价。海关对包裹内物件的混装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