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8149]
问题标题:进出境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进境是不是一定要把自己的全部物品都要申报?还有出境时可以携带化妆品,红酒之类的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72号公告,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二)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三)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四)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五)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六)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七)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一)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二)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三)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四)货物、货样、广告品;(五)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可以自用合理数量的携带化妆品、红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