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8791]
问题标题:ems快递状态显示送交海关
问题内容:您好,我家人从美国寄了部二手手机回福州,我在ems上跟踪到快递的状态是“送交海关”状态(2010-11-09 15:33:58 福州市 送交海关),不知道需要多久会有消息,已经过了3个工作日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答: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二、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二、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邮件已经超过规定限值,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三、海关的办理手续通知书交由邮政部门发出,如您EMS上的地址准确,应很快收到。收到通知书后,请按通知书要求到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福州海关服务热线12360咨询。谢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