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7463]
问题标题:海外科技专家
问题内容:您好! 了解到国家为鼓励高层次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为人才进出境提供便利。 想请教《海关总署第154号令》中所指的“海外科技专家”具体应该如何界定?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认定为“海外科技专家”呢? 烦请给予具体的解释, 十分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大连海关
答:你好,高层次人才的身份一律由人事部、教育部或其授权部门认定,具体是指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教育部国际交流合作司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海外科技专家”的界定请咨询上述部门。